石家庄汇丰通用包装为您解析木包装箱检疫新规之二,关于国家近期出台的新规定,对进出境货物所使用的木箱,木包装箱的检疫所做的新规定,继续解析如下文:
对树皮提出新的检疫要求 木质包装须使用去树皮木材制作,木质包装上树皮残留允许量应满足:宽度小于3cm,或总面积小于50cm2。
如使用溴甲烷对木质包装进行熏蒸处理,应在处理前去除树皮。进境木质包装如携带树皮不符规定的,将需检疫处理合格方可放行。
认可新的木质包装检疫处理方法 除使用热处理(HT)、溴甲烷熏蒸处理(MB)外,也可采用介电加热处理(DH)。介电加热处理指标:使用微波等介电加热使木材表面温度在处理开始后30分钟内达到60℃以上,并保持至少一分钟。介电加热处理要求:(1)至少使用两组温度传感器在木质包装温度*低处(通常为木材表面)进行测量。(2)厚度超过5 cm的木质包装材料,应使用双向或多向介电加热
以上是汇丰通用包装对其新规中的所用热处理方式做出的解析,此外我公司将对新规中关于木箱木包装箱的其他新规做出更详细的解析,请继续关注解析木包装箱新规之三。